日期: 2010年4月18日
經文: 以弗所書四章 1-8節
講道: 歐又如牧師
我們的能力, 用在社會, 那叫才能; 我們的能心, 若用在教會, 就叫恩賜。所謂恩賜有可能是 與生具來的, 也可能是你後天培養的, 更可能是聖靈的恩賜。
在社會上工作, 我們要面對必要性及強迫性, 得去守社會的規則, 而回饋給你的, 可能是財富、地位、或者權力等。
在教會的服事, 是沒有必要, 而且不能強迫。 那教會如何才能長久呢?
觀察世界上超過百年的非營利事業機構, 幾乎都是宗教團體。在德國有一位古倫神父在聖本篤修道院擔任經營主管30年之久(德國聖本篤修道院已有1200年歷史,共有33個事業體,300多位員工與修士),他分享了如何經營不能強迫的非營利機構, 重點在於"人對了, 態度對了, 事情就成了"。
而保羅的書信也都同樣強調二個重點:
1.基督的教義、教條、教規
2.要如何與人相處
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 是需要很多肢體的同心合意, 所以基督徒應是要與人相處, 而不是把自己宅起來。
那如何能同心合意在聖神的合一呢? 就是行代誌, 合佇所受的召。
1.謙遜 : 要看無自己, 才不會驕傲
2.溫柔 : 脾氣能受神控制, 溫柔的人才能成就大事
3.忍耐 : 帶著昐望, 等待轉機。耶穌在天堂忍耐, 等待我們傳福音, 帶領更多人信主。
4.寬容 : 免人的債
5.和平 : 罪, 讓我們很難和氣一起
合一的身體, 要分工, 要合作; 人對, 態度對, 用恩賜來成就大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