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 : 2010年11月7日
講道 : 歐又如
上帝設立耶穌 做挽回的祭
羅馬書三:21-31
- 信仰的根基 - 羅馬書
信仰也需要綁鐵支, 羅馬書就是鐵支, 讓我們共同學習, 將這鐵支綁的牢牢, 來穩固我們的信仰
在當時的世代, 保羅遇到猶太人與外邦人對律法的態度, 有些想法~
一.世人現況
1.律法失效─猶太人行不出律法的要求(三:21)
路加十:25-37
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,說:夫子!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 耶穌對他說:律法上寫的是甚麼?你念的是怎樣呢?
「你要盡心………愛鄰舍如同自己。」
耶穌說:「你這樣行,就必得永生。」
帶出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 耶穌說:你去照樣行吧
馬可十:17-25
一位“產業豐富的官員”求問耶穌:我該做什麼才可承受永生
他自幼生長在遵守誡命和律法的家庭
他對耶穌說:夫子,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
耶穌說:去變賣所有,分給窮人,還要來跟隨我
他聽到這話臉上就變了色,憂憂愁愁的走了,因為它的產業甚多
知道而做不到
所以神的義要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
2.虧缺了神的榮耀(三:23)
上帝所創造的萬物之中,人為至寶,具有神的形像和特質,是唯一能與神溝通交誼者。
人最大的罪在於“故意不認識神”,受罪捆綁,失去“原本的形像(自卑、自大、自私、自利、慘忍、作惡…以不同的方式傷己害人)
人對自己和他人的傷害=對神的傷害=虧缺了祂的榮耀
3.神對過去的寬容已不再延續(三:25)
徒十七:30
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,神並不監察,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。
以賽亞書四八:9
我為我的名暫且忍怒,為我的頌讚向你容忍,不將你剪除。
二.神對罪人的愛永不止息
以賽亞書四九:14-16
錫安說:耶和華離棄了我;主忘記了我。
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,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?即或有忘記的,我卻不忘記你。
看哪,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;你的牆垣常在我眼前。
三.上帝開新局 創新事
上帝的新作為(三:24-25)
1.設立耶穌做贖罪祭
(賽五三:10)
耶和華卻定意(或譯:喜悅)將他壓傷,使他受痛苦。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(或譯:他獻本身為贖罪祭)。
Ps.上帝派耶穌做贖罪祭是早已定意, 只待時機
陽明醫學院韓偉院長的故事
2.為何非耶穌不可
耶穌─上帝的獨生子(與父子靈同尊同榮
─降世為人(流血犧牲,滿足上帝對公義的要求)
─沒有瑕疵(以無暇之生命替贖有犯罪的世人)
(賽五三:6)我們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。
四.耶穌犧牲的意義
對天父─以完全的順服完成天父愛世人的心意(約三:16)
對世人─無罪受死,代替人承受罪的刑罰
─成為我們的救主,最好的朋友
對撒旦─以復活的生命及聖靈的賞賜,保守得救之子脫離撒但的控制
五.耶穌犧牲所成就的大功勞
(三:22)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
(三:24)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
(三:26)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結論:
因信稱義,萬民得福,無人可誇口(羅三:27)
天上地下只有一位真神(以賽亞45:5-7)
我是耶和華,在我以外並沒有別神。你雖不認識我,我必給你束腰。
我造光,又造暗;我施平安,又降災禍;造作這一切的是我─耶和華。
耶穌所做不是廢掉律法,乃是堅固律法(三:31)
(馬太五:17-18) 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 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
ps.本周錄音不全, 未能提供, 抱歉.